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8批次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结果的公示(第1期)。
公示信息显示,近期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2022年“年关守护行动”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专项抽检聚焦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酒店(年夜饭)、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聚焦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酒类、饮料、速冻食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热销品种,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微生物、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检测力度。目前已经完成抽检158批次,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51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情况主要表现在酒类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食用农产品豆芽、鸡蛋中检出禁用物质,水产品中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情形。
不合格情况
1、郴州市鹏泰百货销售的标称宁乡陈氏酒坊生产的高粱酒,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酒精度项目实测值48.5%vol(标准值:49.0-51.0%vol),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2、郴州市北湖区春平农产品摊销售的豆芽,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实测值0.654mg/kg(标准值:不得检出),不符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的要求。
3、郴州市稻谷熟了餐厅五岭店销售的鸡蛋,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金刚烷胺项目实测值为527μg/kg(标准值:不得检出),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的要求。
4、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田国清水产销售的泥鳅,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恩诺沙星项目实测值为1.67×103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
5、郴州市发到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恩诺沙星项目实测值为990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6、郴州市北湖区骆仙市场海鲜摊销售的鲈鱼(淡水鱼),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恩诺沙星项目实测值为196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
7、郴州市锦相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石头蟹,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 镉(以 Cd 计)项目实测值为0.98mg/kg(标准值:≤0.5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要求管辖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组织核查处置的执法部门应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80日内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市局报告。
7批次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