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降低非正常申请占比,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山东省将持续推进专利申请行为的规范整治。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连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都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对本辖区内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在相关项目申报、资助奖励、预审服务、优先审查等环节予以重点关注,并区别不同情况开展分类整治。对申请人无异议的,督促主动撤回;对申请人有异议的,指导按时提交申诉材料,跟踪申诉处理情况,建立非正常申请申诉逐级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核实申诉请求,重点核实相关单位、个人生产、研发有关情况,提高申诉质量;对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申诉材料和充分书面证据的,根据情节依法从严处理,取消享受本地相关政策优惠的资格,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等资格,取消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
聚焦异常大量申请、冒用他人信息申请、屡次申请非正常专利、倒买倒卖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无研发投入、无研发人员、无生产经营的“三无”空壳公司申请专利等涉嫌违法违规的重点问题线索,建立重点工作台账,逐项攻坚克难。突出重点代理机构监管,组织开展代理机构“蓝天”专项行动,加大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无资质专利代理的打击力度。建立重点关注代理机构名录,对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在专利保护、运用等项目申报方面给予重点关注;对以虚借联系人名义从事“黑代理”或规避代理监管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关注。(赵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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