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食用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非法使用工业松香加工猪头肉、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毛肚、制售有毒有害牛百叶、制售假冒品牌矿泉水、制售假酒、私屠滥宰生猪……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典型案例的发布,意味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已经告一段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利于呵护“舌尖上的安全”。不可否认,目前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已经得到较大改善,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在一些偏远农村还比较突出,其主要表现为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违法生产,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山寨”知名品牌误导消费者,假冒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时有发生,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更直接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据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自2020年10月起在全国开展以来,共查处违法案件16.2万件、罚没款14.8亿元、查扣违法产品4369吨、吊销许可证96件、从业资格限制155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728万元、公安机关侦办涉嫌犯罪案件1912件。
数据表明,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任重道远。笔者认为,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既不能依赖单兵突进,也不能光靠一些专项行动,而是需要直面当下,立足长远,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首先,要强化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流通主体备案、个体摊点进货查验和农村消费索证索票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监管名录和违法违规“黑名单”。其次,要完善全过程监管制度,健全生产控制、监督抽查、追溯管理、案件查处移送等制度。同时,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推动监管部门下沉力量,探索“职能部门+镇村联动”多元共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
此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形成监管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执法;商务部门大力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知识产权部门搞好农村食品商标保护;供销合作社要建立完善农村食品重要供销渠道。惟有如此,方能构建安全健康、规范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进而让假冒伪劣食品无所遁形。张国栋(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