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青花椒“案二审宣判,成都“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胜诉。
对于该案,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邓宏光教授表示,在法律上,依法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但应当以“容易导致消费者发生混淆误认“作为其权利的保护边界。青花椒是川渝地区使用历史悠久且常见的调料,以“青花椒“作为特色的菜品较多,其中“青花椒鱼“是典型之一。五阿婆通过店招“青花椒鱼火锅“,向公众传达了其招牌菜是青花椒鱼火锅。将特色菜作为店招,是餐饮行业的惯常做法。该店招中的“青花椒“,是对其鱼火锅中含有青花椒调味料的客观描述,属于对“青花椒“这个词的正当使用,不会让消费者误以为是“青花椒“牌饭店,消费者不会产生混淆误认。
另外,”青花椒“虽然没有成为饭店的通用名称,但“青花椒饭店“商标的显著性相对较低。因为,青花椒作为常用调料与饭店具有内在的紧密关系,消费者看到饭店上的“青花椒“,首先想到的是该饭店所提供菜品中使用的调料,而不会将“青花椒“作为区别不同饭店经营者所提供餐饮服务的标识。除非通过经营者的长期和大量地使用,让相关公众看到饭店上的“青花椒“,就想到的是该特定经营者所提供的餐饮服务,否则,”青花椒饭店“不太符合商标注册所要求的“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要求。
邓宏光认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的最高目标。一个好的判决,不仅让案件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服“,更重要的是成为公平正义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四川高院的“青花椒“商标案,就是其中的典型之一。
他认为,四川高院在“青花椒“商标案二审中,驳回了商标权人所有诉讼请求,将商标权的依法保护,与其他经营者对特定词汇的正当使用,作了很好的平衡。在准确适用商标法的同时,体现和尊重了人民群众的常识、常情和常理,彰显了法官的法学素养和人文关怀,传递了司法的温度,是一堂非常生动的法治宣传课。红星新闻记者彭亮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