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主要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和数字音乐平台等。约谈强调,各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数字音乐平台应采取符合音乐传播规律、公平合理原则和国际惯例规则的授权式,应通过保底金加实际使用量分成模式结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
随着国内数字音乐产业的音乐版权将全面开放,在独家版权竞争时代结束后,平台应如何提升用户粘性与付费意愿?在线音乐平台后续将如何发展?整个数字音乐产业又将走向何方?
近日,第14期E法数字音乐论坛在北京召开,论坛围绕新音乐版权时代下的数字音乐发展进行探讨。
更多的音乐表现形式受法律保护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正式实施。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指出,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文的增加和删减,这会给各方利益分配带来实质性的影响。
在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九项中,作品的定义添加了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熊文聪说:“这个变动会使更多的音乐表现形式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保护。这样的改动以后,音乐作品就不仅限于词曲,新媒体形式的音乐、经歌手演唱后的歌曲声音或旋律、首次录制后的音乐等都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
同时,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三款提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熊文聪说:“集体管理对音乐非常重要,明晰了集体管理组织必须获得音乐人的授权后,方可进行管理,同时强化了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强调了组织运行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以及司法裁量等规则或原则,具有一定的进步性。”
熊文聪还指出,著作权法修改增加了惩罚性赔偿,侵犯著作权情节严重是要判刑的,不过,在实际应用中,应该限缩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因为这有可能鼓励到权利人滥诉获得不当利益,无论在构成要件上还是计算基准上都应该非常慎重。
数字音乐进入长尾时代
计算机科学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数字技术迅速渗透到人们的生活,数字音乐也在这一新技术的推动下应运而生。
在版权方面,整个数字音乐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几个重要阶段。中国政法大学助理教授任启明指出,数字版权时代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盗版时代,音乐市场对版权概念重视不够。第二个阶段是有了版权保护的时代,最终数字音乐版权平台以及独家版权模式出现。第三个阶段是对于独家授权的禁止或者强制转授权的“新时代”。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佟雪娜指出,数字时代中的音乐版权初期存在的诸多问题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利益主体授权不明确,二是利益关系协调不平衡,三是版权保护技术不同步,四是版权保护法律不健全。基于这种情况,随着国家大力整治盗版,独家版权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对中国的正版化起到促进作用,现在取消独家版权之后,真正体现出了一个长尾的市场。
“独家版权时代是头部版权方收益好一些,取消独家版权之后,对于那些小的长尾市场的版权方和音乐内容商们,他们既通过和短视频平台合作,也通过音乐平台方给他们来推广自己的歌曲,小的独立音乐人、唱片公司机也会多一些。”佟雪娜说。
在数字音乐独家版权时代,著名词作家、音乐人冀楚忱表示:“随着人们版权意识的提高,甲方都有了版权思维,对于创作者来说,利益空间得到了压缩。比如创作了一首歌曲,对方要采用买断的形式,这种创作买断对作者而言是吃亏,但是如果不买断,歌曲后续的利益也很难落实到作者手里。”
佟雪娜也指出,取消独家版权之后,如何保障音乐人的收益将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事情。
音乐NFT或可保障音乐人权益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音乐NFT技术应运而生。区块链是一个共享数据库,存储于其中的数据和信息,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和“公开透明”等特征。音乐NFT是发行在区块链上的数字资产,它可以和现实世界中的一些商品绑定。
资料显示,NFT的英文全称为Non-Fungible Token,指非同质化代币,就是代币相同,但价值不同的代币。是用于表示数字资产(包括图片、音乐和视频等)的唯一加密货币令牌,具有不可复制的属性。它可以像有形资产一样进行买卖。
音乐NFT可以理解为加密音乐。音乐人将作品和相关信息上传(登记)到区块链上,通过数字加密技术存储,采集生成智能合约,实现可信版权,这些数据信息不可篡改,具有唯一性和永久性,是独一无二的数字资产。
佟雪娜表示,从产权的角度来讲,音乐NFT避免了盗版,可以更快捷更安全地转移歌曲,保证了创作者对于版权的拥有。同时可以给创作者带来收益,方便灵活。比如作为粉丝,购买音乐作品像网上购物一样简单,买完之后有独特的电子证书,加密货币令牌。更容易的一些说法就像逛淘宝,或者用Q币买,最后还可以进行拍卖,这三者的结合就是音乐NFT。
不过,音乐NFT虽然有诸多优势,但也会带来一定的挑战。
佟雪娜说:“一是音乐NFT的售卖和目前关于所有权和全球版权法复杂性带来不确定的问题还有很多。二是只能用虚拟货币的形式。三是会否产生市场泡沫,音乐作品价值如何评估。四是因为依赖于技术,技术会产生相应的环境问题,这都是NFT带给我们的挑战。”
佟雪娜表示,随着企业认识到NFT音乐行业的价值,这个新兴市场逐步开放得到认可,而且可以在销售额占比份额多少,可以由音乐人自己在0%-100%之间自行选择,NFT让音乐家享有更多的控制权和决定权,为他们提供了新的收入流,更多市场正在建设之中。“或许NFT对音乐家以及音乐产业都会带来颠覆,或许音乐的NFT是场集体无意识的狂欢?但不管怎样,音乐产业的未来仍然值得期待。”法治网见习记者 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