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三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第32号)。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3大类食品4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复用餐饮具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品质不达标、微生物超标等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原鲁桥张老四蔬菜干菜店销售的麦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7mg/kg,标准值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三原县思潮瓜籽店销售的标称渭南市秦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蒜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6g/100g,标准值为≤0.50g/100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三原县直达团前男友虾尾店消毒的玻璃杯,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三原兴隆孙记剪刀面馆消毒的酒盅,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三原兴隆孙记剪刀面馆消毒的分酒器,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监管部门责令经营/生产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同时依法进行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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