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1年第19期)。
据通告,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共计429批次,经检验,发现15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3.50%。本次任务的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杨伟康海鲜档销售的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禅城区昊国勤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老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梁能久蔬菜档销售的节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佛山市南海区叶炳深蔬菜档销售的节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佛山市南海周妃立河鲜档销售的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佛山市南海区张仕进卓楚卿开刀鱼店销售的淡水黄骨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佛山市南海区莫锦国蔬菜购销部销售的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成晓平菜档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欢心菜档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李燕芳瓜菜档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景华食品商行销售的放养蚕,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粤冠海鲜店销售的兰花蟹(海水),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禅城区妹子海鲜水产品档销售的海水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陈海海鲜档销售的海水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杨伟康海鲜档销售的海水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