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近日成立。
人民调解员由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律师、知识产权领域专家等组成,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调解知识产权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通过开展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引导当事人双方依法解决纠纷;总结知识产权纠纷规律性问题,向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记者 祁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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