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自进入新世纪以来,先后颁布了众多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例如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
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和拥有量能够有效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记者了解到,2008年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周期是2008年到2020年,截至目前,当时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近日,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则起到了很好的衔接作用。
要和市场紧密结合才能最终转化成生产力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单晓光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特点是“量”,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突出的是“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促使我国走进了知识产权的大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则是动员我国要迈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强国。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由2013年的第三十五位升至2021年的第十二位,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连续9年稳步上升,是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具备了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坚实基础。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指出,建立数据标准、资源整合、利用高效的信息服务模式。知识产权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充分把握和利用。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不强,知识产权转化率不高,服务转化能力不足的现状亟待改善。应如何加强“利用”“转化”等方面的能力?
在单晓光看来,加强“利用”“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应该从以下三点着手。
第一,要认识到知识产权转化应用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最终是要转化成生产力的,知识产权要和市场紧密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转化成生产力。
第二,要将科研工作者从各种评价中解放出来,使学术研究能够回归初心、回归本源。
第三,加大培养知识产权转化应用的实务人才。知识产权转化应用的实务人才是需要融会贯通工科技术、商业市场、法律权利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在当前界限分明的学科设置下,培养复合型人才仍然存在障碍。比如,法律系学生很少有金融学基础,而对法律、金融精通的人才又很难拥有理工科背景。
记者了解到,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联动关系等,对于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至关重要。
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给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了挑战
当前,我国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秉持以问题为导向,更加精准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同时,我国经济发展已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要素与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常态。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数字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新技术也越来越重要。
在2020年11月份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基础资源大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杨小伟表示,“十三五”时期,我国网信事业蓬勃发展、硕果累累,数字经济规模从“十三五”初的11万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36%,对GDP贡献率达67.7%。
“目前,以发展数字技术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其带来的数据的保护和利用,人工智能成果的保护、权利归属等问题,对传统工业革命时代以技术方案的保护和运用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制度构成了挑战。”单晓光表示。
与此同时,世界经济格局深刻演变,发达国家越发以知识产权为名来维护其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下的贸易利益,这也给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了挑战。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了2020年的80.05分。而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过程中,还存在哪些短板与不足?
“只有培育起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才能夯实创新的思想基础,激发起全民的创新热潮。但同时也要看到,全民创新思维和知识产权文化培养任重道远。”单晓光进一步强调。本报记者 吕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