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之——《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实用手册》新闻发布会。据了解,这是司法厅在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司法厅党委委员覃剑峰表示,内蒙古企业众多,企业驰名商标有近百个。随着知识驱动逐步主导经济发展方式,驰名商标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财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只有切实保护好企业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才能真正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增强经济创新力竞争力,推动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普法宣传系列之一的《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实用手册》,紧紧围绕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密切相关的民商事、刑事、国际公约等方面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展开,并辅以典型案例阐述分析,对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我们将通过邮寄的方式,把《手册》免费赠送给全区相关民营企业。
会上,覃剑峰还详细介绍了今年以来司法厅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的工作举措。在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供给方面,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联合自治区政法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推出了优化自治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二条”。建立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建立受理、交办、调查、限时办结、定期回访等制度,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力求投诉问题“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在持续促进依法决策方面,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调整程序、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要充分听取工商联、贸促会等组织以及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畅通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渠道,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进行说明。在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方面,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为企业服务法治化建设“1+N”民营企业“法律体检”服务,通过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与“法律体检”创新融合的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利用网络、手机APP等方式,实现“足不出户办公证”和“公证最多跑一次”。加大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涉及金额28.5亿元。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为民营企业及其员工就近提供法律服务,降低寻求法律服务成本。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开通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记者 程建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