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2021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3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0批次,流通领域20批次。抽查发现烟台绿日汽车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奎文区潍州宸浩电瓶店2家生产者/销售者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玻璃器皿腐蚀项目。
本次抽查依据GB 29743-2013《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标准的要求,对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的冰点、沸点、pH值、玻璃器皿腐蚀、泡沫倾向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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