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4大类食品共19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儋州那大乔乾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检验项目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二)儋州那大符稍搧蔬菜摊销售的豆角(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三)乐东万冲何芳水果店销售的柑,检验项目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四)三亚崖城大重峰牛杂店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五)东方新港品佳豆浆坊凯哥店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六)儋州那大雨露饮料厂生产销售的山水情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03-15,规格:518ml/瓶),检验项目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