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2号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本期共抽检39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莞市虎门卢海燕蔬菜店购进的云南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中堂阿强鱼档购进的牛蛙、泥鳅(淡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虎门次钦蔬菜店购进的食荚豌豆(荷兰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东莞市寮步百杏干货店购进的鱼干,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五、东莞市寮步飞翔水产品档购进的泥鳅,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六、东莞市寮步洪兴活鱼档购进的塘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七、东莞市虎门孙玉叶蔬菜店购进的洗水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寮步善兰水产档购进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九、东莞市虎门玉柱蔬菜店购进的小黄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东莞市寮步少邻鱼档购进的花甲、沙包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