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1年第17期)。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1年第17期)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蔬菜制品、食盐、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11大类食品共705批次食品,检出饮料3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和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11大类食品共705批次食品。其中,蔬菜制品162批次,合格162批次;食盐115批次,合格115批次;粮食加工品103批次,合格103批次;餐饮食品51批次,合格51批次;方便食品46批次,合格46批次;乳制品42批次,合格42批次;饮料41批次,合格38批次,不合格3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38批次,合格38批次;蜂产品38批次,合格38批次;食用农产品35批次,合格3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4批次,合格34批次。食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在萍乡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抽样的,标称江西省芦溪县大安里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安山泉纯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上饶县林贵平矿泉水店销售的,标称江西梅知香铁山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梅知香铁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问题
由鹰潭市月湖区岱宝山汪源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泊尔润饮用水,余氯(游离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