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号)。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164批次样品,合格162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麟游县万福乐万家购物中心销售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2.3mg/kg,标准要求≤0.5mg/kg。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扶风老实人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韭菜,灭蝇胺检出值2.0mg/kg,标准要求≤0.5mg/kg。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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