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6号)。
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共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西安市长安区客都超市销售的大豆芽(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西安市长安区客都超市销售的小豆芽(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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