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期)。
据通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6类食品42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4批次样品被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宣城市宝隆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含山县晏老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二)蚌埠市淮上区何环军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燕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神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三)六安市霍邱县巾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六安马头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四)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三里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永达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花粉(小麦粉),过氧化苯甲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蚌埠、淮南、六安、马鞍山、宣城、安庆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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