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据公告,3批次餐饮食品抽检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闽侯县闽都聚民轩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鲤城区如鲸餐厅销售的毛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福州爱德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公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4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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