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贺岁片市场格外红火,但盗版也“来势凶猛”。大年初一,春节档几乎所有影片就齐齐在网上出了资源,有的还不是抢版,而是高清版本。甚至还有人在朋友圈和微博上以“一元一部三元打包”的价格叫卖,也有人在各个微信群、QQ群里携资源给群友们“拜年”。2月23日,山西晚报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复制传播盗版电影,都可能涉嫌犯罪。
微信群里转发盗版电影
春节假期,太原市民张女士收到一位朋友发来的一组某度网盘的链接。链接中,都是贺岁档正在上映的热门影片在线观看的链接。只要输入某度网盘的提取码,就能在家里看到正在热映的院线电影。当时,各个电影院院线电影排期都很满,票价居高不下不说,很多热门电影甚至一票难求。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张女士打开了这个链接,输入了提取码,居然都能观看。就这样,原本打算到电影院里观影的张女士在家里用投屏看完了电影。“清晰是清晰,但是有一点卡,我当时也觉得有疑问,刚刚上映的影片,为什么会有正版的电影?”张女士说。
除了张女士,很多市民也在微信群里收到了这些热门电影的网址。还有人在朋友圈和微博上以“一元一部三元打包”的价格叫卖这些链接。“这种链接,我从来不会点。万一是钓鱼网站,怎么办?”市民刘女士说。
“太不道德了,人家辛辛苦苦拍出来的电影,就应该付费观影,这是对别人劳动最起码的尊重。再说,电影只有到影院看起来才有感觉。”市民杨女士说。采访中,山西晚报记者发现,也有很多市民会选择不点击这样的链接。
2月18日,中国版权协会版权监测中心公布了这样一组数据:截至2月16日,《你好,李焕英》《唐人街探案3》《侍神令》《熊出没·狂野大陆》4部春节档影片共监测到网络传播的疑似侵权链接2.69万条;《熊出没·狂野大陆》自2020年点映期间便出现盗版侵权资源,累计监测侵权链接10686条。
复制传播可能涉嫌犯罪
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华表示,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电影的著作权包括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也就是说,复制、传播盗版的电影资源,本身就侵犯了电影权利人的发行权和网络出版权。
普通人在微信群里传播资源链接,一般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我国《刑法》第217条明确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2011年两高和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了网络侵权定罪量刑标准,“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电影、电视作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前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以上的。简言之,“以营利为目的”传播盗版电影资源,点击数在5万次以上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事实上,早在2016年12月,国内发生首例因盗录院线电影而入刑的案例。民警通过字幕水印追踪到一名湖北男子卫某在影院利用设备盗录正在上映的热门电影。同时,追查到卫某还利用同样的手段盗录多部影片放到网上提供给网民观看进行牟利。卫某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在山东、四川、陕西等地也破获了多起类似案件。
张建华律师同时提醒,发送“电影资源拜年”很可能给你的亲戚朋友送了一个“手机手雷”。这些盗版的电影资源链接,其实都是指向一些非法网站,属于“暗网”,与黄赌毒产业高度关联。很多电影资源链接仅供手机观看,PC端是无法打开的。一来手机端可以方便基于社交网络的传播,二来便于电子支付,甚至植入非法APP和木马程序。打开相关的链接,往往充斥着色情广告、网络赌博游戏等等,一不小心可能被盗号、窃取电子支付账户等信息。山西晚报记者 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