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创意设计产业迅速发展,涌现出大量设计企业、团队和个人,相关产业园区和基地陆续成立,许多高校等机构也纷纷设立相关专业,优秀的创意设计作品不仅获得了国内市场的认可,其中一些还在国际舞台大放异彩。但与此同时,抄袭或山寨他人音乐编曲、游戏设计、电影海报、卡通人物、小品剧本、商业标识、包装装潢乃至软件界面的事件屡见报端题,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创意设计产品创造成本高、投入大,在网络和电子技术水平高度发展的今天,复制产品更容易,使得侵权行为成本降低。与此同时,一些企业虽然拥有数量众多的专利、商标和版权,但在利用知识产权打造和保护品牌方面还比较薄弱,缺乏敏感性和主动性。
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意设计产业持续发展的核心,应当进一步对其进行完善和创新。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能够对创意设计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但也客观存在一定的保护困境。一方面,不是所有创意设计环节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不保护抽象的思想、思路、理念、理论、构思、创意、概念、工艺、系统、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只保护以文字、音乐、美术等各种有形方式对思想的具体表达;另一方面,一个创意设计可能受到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等保护,一个案件主张用哪一个法律保护,法院能否支持多个主张,很难有一个具体明确的解答。
企业是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因此,创意设计企业应发挥主导作用,提高创新意识,根据所属行业特点及所处的创意产业链位置制定知识产权战略,选择最优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构建产业全链段、多维度的立体化保护策略。此外,针对侵权违法成本低,企业挽回侵权损失付出却很高的情况,业界普遍呼吁,应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抬高违法成本,这样才能改变设计产业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助力工业设计行业健康发展,使其真正成为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吴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