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热爱追剧,尤其是热衷于美剧的人来说,“人人影视”这个网站平台并不陌生,但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平台一直身陷版权侵权困境。1月4日,“人人影视”在官网发布《我们正在清理内容!所有客户端均无法正常使用!》的公告,称清理内容“估计需要一段时间,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人人影视的支持”。当日,记者登录“人人影视”官网,发现网站提示“应版权方要求!本片相关资源已关闭”。1月28日,记者尝试再次登录“人人影视”官网,但网页已无法打开。记者就此联系采访“人人影视”,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影视作品字幕组,通常是指将没有字幕或仅有外文字幕的国外影视剧作品配上本国文字字幕的民间自发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字幕组就一直处于“灰色地带”,也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网络版权保护问题。一方面,字幕组以传播文化为理念,通常没有直接营利目的,其成员多为进行无偿翻译的爱好者,一定程度上获得公众的包容;另一方面,字幕组的翻译和传播行为大多没有获得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存在侵权之嫌。如何摆脱版权侵权困扰,是字幕组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共享引发纠纷
时钟拨回到2002年,一些热门的国外影视剧如《老友记》开始在网络上大量出现,网民对于字幕翻译的需求开始以几何级的速度增长。在此背景下,包括“人人影视”“射手网”等在内的一批知名字幕组网站应运而生并逐渐声名鹊起。
随着网民对国外影视剧的需求越来越大,不少早期以“分享、免费、公益”为口号的字幕组网站不再限于当初单纯的字幕翻译工作,而是把相应的国外影视剧视频资源放在自己的站点内与用户共享,于是,版权问题接踵而至。
以“人人影视”为例,其主要深耕海外影视剧字幕翻译并提供资源下载。2014年,因版权问题,“人人影视”正式宣布关站,不再提供影视资源下载服务。2015年6月,“人人影视”在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原“人人影视”更名为“人人影视网站大全”,并且已停用旧域名,跳转至新域名。
实际上,从一开始,字幕组网站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就有所预知,大多数都会在片头打出“本字幕只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自觉删除”这样一份效力可疑的“免责声明”。由此,人们会联想到字幕组网站的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那么,字幕翻译的行为是否属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形呢?
“如果字幕组未经授权翻译国外的影视作品在国内网络上传播,毫无疑问这种行为是侵犯他人版权的行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免责声明不能真正免除责任,著作权法上构成合理使用的情形之一为“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具体到字幕组,即使没有盈利,但是其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个人”的范围。因此,如果字幕组不改变模式,则其行为必定会涉嫌侵犯他人翻译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财产权甚至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
明晰发展路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尽管目前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字幕组的侵权行为却在某种程度上能获得公众的包容。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国外影视作品通常很难做到国内外同步上映,而字幕组“当日达”“隔日达”的快速翻译满足了国内观众的需求。同时对于普通观众而言,字幕组的翻译和传播行为是完全免费的,社群或论坛的分享模式让字幕组行为的商业目的看起来似乎得到了弱化。直至近年来随着视频网站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影视剧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授权,字幕组的行为构成对正版引入影视作品的竞争关系,对权利人作品的市场价值造成负面影响,此时,权利人才开始进行维权。
“要摆脱侵权指控的困扰,字幕组必须改变原有的模式,而改变原有模式的核心就是要获得原作品权利人的授权。”赵虎建议,可以考虑和有资本的影视APP合作,由其引入优秀的影视作品,字幕组提供优秀的翻译技术。字幕组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后可以再自行引入一些其他影视平台没有引入的作品。如此,能够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保护各方的利益。同时,字幕组也可以考虑转型。目前国内的影视APP也经历过会员制的转型,加之当今社会越来越浓郁的版权保护氛围,社会公众对于版权保护也有很大的认同感,很多观众愿意付费观看优秀的国外作品。所以,在市场和时机成熟时,字幕组也可以考虑进行会员制转型,届时也会吸引更大的资本注入。
字幕组的核心逻辑“用爱发电”固然让人深受感动,社会大众也因此对其有很大的包容心,但是法律的底线不容逾越,需要多方合作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字幕组不能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这也不利于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与此同时,字幕产业也亟需政策、资本的支持,方能发展得更好。(本报记者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