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浙江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将添一张“新名片”——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60%以上的税收、70%以上的生产总值、80%以上的外贸出口以及90%以上的就业岗位。而说起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当属前列。
近日,根据最高检关于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要求和我省检察工作实际,浙江省检察院决定选取包括浙江省检察院在内的14家检察院开展试点工作,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具体名单如下:
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试点范围
浙江省检察院
杭州市检察院
宁波市检察院
温州市检察院
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
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
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
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
余姚市检察院
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
瑞安市检察院
乐清市检察院
嘉善县检察院
义乌市检察院
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有何职能?
■综合保护,一体化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专业办案组),集中统一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构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机制,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体系,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办好案、办难案、办铁案,充分体现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检察担当和专业水平。
■创新机制,协同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履行民事生效裁判检察监督职能,促进知识产权民事裁判公平公正;关注不服涉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裁判监督,畅通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移送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探索不同诉讼程序间证据转化衔接,研究对侵犯知识产权不同惩罚手段的灵活运用。
■形成合力,协调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检察机关将主动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沟通协调,凝聚合力,共同在打击侵权、保护创新上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企业创新发展。尝试具有地域特色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等,积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专业发展,加强宣传教育和专门人才培训。加强对创新主体的司法引导,通过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促进知识产权领域行业规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大知识产权专项培训的组织力度,主动与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人才交流机制,进一步拓展多层次联合培训平台,培养专业知识产权检察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