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31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青岛国货汇海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凯德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即墨市金口镇江梅蔬菜种植园生产的芹菜,甲拌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青岛春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即墨市金口镇江梅蔬菜种植园生产的芹菜,甲拌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青岛家佳源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区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美蔬康健生产的豇豆,甲胺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利群集团青岛利群商厦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李大军(供货商)供货的长豆角,甲胺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望湘园(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餐饮店销售的标称为青岛德利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韭菜,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青岛胶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福州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岛采配中心生产的韭菜,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城阳区李素伟超市销售的生鸡蛋,氧氟沙星和甲硝唑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吕氏疙瘩汤私家菜馆使用的鲜鸡蛋,氟苯尼考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检出非食用物质问题:
三、袍公馆(青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广州市荔湾区奕联食品经营部生产的白鳝,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记者 王梦馨 青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