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两批次油条铝超标十几倍
2月2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该局近日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和肉制品4类食品396批次样品,检出4批次不合格样品。其中,两批次油条检测出铝残留量超标十几倍。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2批次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超标:全州县全三姐米粉店销售的油条铝残留量超过标准值13倍多;全州县小刚炮出榨米粉店炸制的油条铝残留量超过标准值12倍多。
据了解,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影响人体对铁、钙等营养元素的吸收,从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此外,藤县永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丝瓜存在中等毒杀虫剂残留,该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玉林市桂盛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湿米粉”,检出国家规定不得使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桂林、梧州、玉林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记者陆增安 实习生朱倩)
南宁下架处理两批次不合格产品
随着春节的临近,年货销售也进入高峰期。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对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春节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据悉,共抽检样品299批次,其中297批次产品合格、不合格产品2批次。
此次抽检了广西海吉星市场、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南宁市好友缘国宴饭店有限公司、南宁市金大陆海鲜世界江南店、南宁市肥仔安吉饭店、马山县快乐羊肉店,对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等12类节日消费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检样品299批次。检验项目包括重金属、禁用物质、农兽药残留等4类指标。其中,合格产品297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是兴宁区明秀东农贸市场一经营户销售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兴宁区明秀东农贸市场水果02号摊位某食品店销售的“薯片饼干”,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据了解,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处置,并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生产、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要求分析原因及限期整改,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春节期间“舌尖上的安全”。(记者陆增安 通讯员何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