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欧洲议会通过了允许欧盟在仲裁受阻时在贸易争端中使用反制措施(countermeasure)的新规定。
上述新规定能够使欧盟保护其贸易利益从而免受贸易伙伴非法行为的侵害。从现在开始,当欧盟从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小组或双边和区域协议中获得有利的裁决时,而另一方未针对争端裁决进行合作,那么欧盟可以采取反制措施。
新规定所适用的范围扩大到服务和知识产权领域
欧洲议会成功地将新规定的适用范围从货物争端扩大到了涉及服务和某些知识产权(包括欧洲商标、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的争端。欧洲议会议员强调,服务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争端在世界贸易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份额,并被涵盖在国际贸易协定中。
议会还保证,欧盟委员会将会审查贸易中对工人或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违规行为,并对此类行为给予与市场准入方面的违规行为同等的关注。
即将采取反胁迫手段
欧洲议会还坚持要采取一种手段,以使欧盟能够威慑和抵制其他试图对欧盟施加政策选择(policychoices)的国家或地区。欧盟委员会同意在2021年底之前提出立法,成员方承诺将着手处理该问题。
报告员玛丽·皮埃尔·韦德伦(Marie-Pierre Vedrenne)表示:“新规定清楚地表明,国际贸易是建立在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之上的。没有人可以免于遵守这些规则。
“欧洲将继续坚持多边体系和WTO规则。然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仍然受阻。欧盟现在拥有另一个可靠且高效的工具来支持其贸易政策。我们现在期望欧盟委员会能够迅速采取措施,以制止第三国(或地区)的强制性尝试。”
背景
由于法官人数空缺过多,WTO上诉机构不能够再履行其作为终审争端仲裁机构(last-instance dispute arbiter)的职能,因此当WTO程序中的案件受阻时,欧盟无法执行贸易规则。欧盟通过上述新规定的目的是采取更完善的措施,从而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遵守相关规定并执行欧盟的贸易协定。
针对欧洲议会与欧洲理事会之间的这项政治协议,在议会中,有653人投了支持票,10人投了反对票,30人表示弃权。
下一步
在欧洲议会通过上述新规定后,欧洲理事会将正式通过该规定。该规定会公布在《官方公报》上并在20天后生效。(编译自www.europarl.europa.eu)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