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2日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函》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建设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机械装备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至此,全国在建和已建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达到41家。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要求,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需加快启动保护中心筹建工作,加强基础条件建设,确保人员、专项经费、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到位,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结合机械装备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实际,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
此外,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还需整合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中国(福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牌子将不再保留。
考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筹建期限可延长2个月。
据悉,福建保护中心是继泉州、宁德后,我国在福建省布局建设的第3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也是全国第11家面向全省域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中心。其将面向机械装备和电子信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一站式综合服务,与泉州、宁德保护中心、厦门、晋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初步形成覆盖闽北、闽中、闽南的知识产权保护网,加快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新产业发展模式,促进海峡西岸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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