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餐饮环节第二期食品抽检的通告。通告称,近期,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餐饮环节开展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抽检44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7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合格率95.96%。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在东营区尊客福大疙瘩汤店抽检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08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在广饶县广饶街道成美玉鲜奶店抽检的原味酸奶,酵母检出值为6.3×103CFU/g,标准规定为1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7×103,5.0×103,4.2×103,4.6×103,3.1×103,标准规定为n=5,c=2,m=1,M=5。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在广饶县广饶街道成美玉鲜奶店抽检的芒果酸奶,酵母检出值为5.6×103CFU/g,标准规定为1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4×103,1.1×103,1.2×103,1.4×103,1.4×103;标准规定为n=5,c=2,m=1,M=5;霉菌检出值为50CFU/g,标准规定为30CFU/g。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四)在东营市喜润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小白菜,啶虫脒检出值为1.42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五)在广饶县广饶街道巴愉火锅店抽检的鲜糖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2.68g/kg,标准规定为≤1.0g/kg;糖精钠检出值为0.218g/kg,标准规定为小于等于0.15g/kg。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六)在广饶县广饶街道美食佳快餐店抽检的豆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99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七)在广饶县兵圣路建海妈妈亲大馅水饺城抽检的豆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3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八)在广饶县城中路满口香水饺城抽检的豆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77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九)在东营区丰鲜坊饭店抽检的牛蛙,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2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在垦利区垦利街道天天禾鲜奶店抽检的大果粒酸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7.2×102,3.0×103,3.6×103,1.6×103,2.3×103,标准规定为n=5,c=2,m=1,M=5。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一)在垦利区垦利街道臻康饮品店抽检的手摇酸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9×10?,4.5×10?,3.8×10?,4.3×10?,3.1×10?,标准规定为n=5,c=2,m=1,M=5。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二)在河口区运二街红辣房饭店抽检的豆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4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三)在利津县柏拉蒙有机鲜奶吧利津总店抽检的现酿酸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89,2.5×102,1.2×102,79,2.1×102,标准规定为n=5,c=2,m=1,M=5。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四)在利津县柏拉蒙有机鲜奶吧利津总店抽检的柏拉蒙有机酸牛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6×102,1.5×102,1.1×102,1.1×102,92,标准规定为n=5,c=2,m=1,M=5。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五)在广饶县广饶街道甜心蛋糕店抽检的老酸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9.8×102,1.6×102,2.4×102,3.3×102,1.8×102,标准规定为n=5,c=2,m=1,M=5。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六)在垦利区垦利街道阳光海鲜自助餐厅抽检的海水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5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七)在垦利区垦利街道阳光海鲜自助餐厅抽检的牡蛎,镉(以Cd计)检出值为3.7mg/kg,标准规定为≤2.0mg/kg。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十八)在东营区王家大院渔家宴店抽检的海水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6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东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所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20年11月底前报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记者 徐远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