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要求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民营经济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平等保护、严格保护、及时保护。
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三十六次检察开放日暨第三十一期德胜门大讲堂活动。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检察机关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力量,立足办案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活动。
在刑事检察工作方面,检察机关注重履行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职能。2019年至2020年9月,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6998件12252人,提起公诉9489件19294人,同比上升超过20%。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注重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及时纠正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案不当、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问题。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0年9月,经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94件333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26件282人,撤销案件232件302人;检察机关提起刑事抗诉89件,法院改判38件62人。
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方面,最高检也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办案力度,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审判违法行为和执行违法行为;强化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对下指导。
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保护手段,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合力。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注重运用对罚金刑的量刑建议和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对于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和行政诉讼,推动法律的统一正确适用。通过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保护措施。
此外,检察机关将继续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加强对各类经济主体、包括民营经济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平等保护、严格保护、及时保护,更加重视加强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支持保障,重视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关键核心技术的依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