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近期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本次抽检102家经营单位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共369批次,其中畜禽肉及其副产品123批次、水产品99批次、蔬菜40批次、水果42批次、鲜蛋29批次、生干坚果与籽类16批次、豆类20批次,合格368批次,合格率为99.7%。
抽检依据是《整顿办函[2010]50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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