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马尼亚新修订的商标法正式生效,其中对商标申请、异议程序期限作出了新的规定。
根据新修订的商标法,商标申请人应在商标申请注册日起30日内提交优先权相关文件并缴纳主张优先权的官费,并在商标申请注册日起30日内将审查费的付款证明提交给罗马尼亚国家发明和商标局(OSIM)。如果OSIM认为申请不符合注册要求,商标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回应,OSIM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酌情将该期限再延长30天。
针对与商标异议有关的期限,新修订的商标法指出,当事各方可在向商标申请人发出异议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就异议纠纷达成和解;异议方和申请人之间可以共同商定延长期限,但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OSIM必须在2个月的期限内(该期限从当事方在异议程序中必须遵守的所有期限截止时开始)就异议程序作出决定。(沐阳)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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