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掌握全区夏季食品安全状况,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对辖区内销售夏季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小超市、小食杂、水果店、小菜店等进行抽检,共抽检194批次产品。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64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肉制品28批次、豆制品18批次、调味品35批次、蔬菜制品11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食盐4批次、食糖4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等11个大类194批次产品,其中192批次合格,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8.9%。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湖州织里王子龙干货店在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顺昌路55号(湖州新世界农贸市场)内销售的葱姜料酒(产品名称:葱姜料酒、商标: 秀凤阿姨、生产日期:2020-04-15)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g/kg║实测值:0.203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判定为不合格。检测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吴兴小华盆菜店在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戴山农贸市场内销售的海蜇头(即食海蜇)(产品名称:海蜇头(即食海蜇)、商标: 图案、生产日期:2020-05-08)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 Al 计) mg/kg║实测值:2660mg/kg║标准指标:≤500mg/kg;菌落总数,CFU/g║实测值:6.3×10⁵4.2×10⁵5.8×10⁵5.8×10⁵5.0×10⁵║标准指标:n=5,c=2,m=50000,M=100000,判定为不合格。检测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查处。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餐饮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责令销售单位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