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公布消杀和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据公告,1批次次氯酸钠产品样品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标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 年3 月至2020 年5 月对次氯酸钠、工业用冰乙酸、工业过氧化氢、化学试剂乙醇(无水乙醇)、工业硫磺、工业硫酸和溶解乙炔共7 种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此次次氯酸钠产品在咸阳、渭南、榆林等地区的生产领域中抽取,共抽查生产企业3家,抽取样品3批次。依据GB/T19106-2013等相关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对次氯酸钠的外观、有效氯(以Cl计)ω/%、游离碱(以NaOH计)ω/%、铁(Fe)ω/%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样品2批次。1批次样品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标准要求,涉及有效氯(以Cl计)、游离碱(以NaOH计)项目不合格。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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