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资不抵债,债权人权益如何得到保障?近日,浙江杭州桐庐县法院在审理浙江中策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策”)破产清算一案中,公开拍卖债务人企业7枚注册商标,财产变现,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县法院首次成功处置破产债务人知识产权。
浙江中策成立于2001年6月,曾是一家集生产、销售、研发为一体的大型电线电缆企业,也是电线电缆行业的知名品牌。后因公司经营不善,最终导致资不抵债。2019年12月,县法院裁定受理浙江中策破产清算一案时,发现浙江中策名下已无任何财产,其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高管人员均下落不明,债权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面对无法接收公司债权债务清册、会计账薄、印章资料等困境,县法院指导管理人从公司工商登记、银行账户入手开展尽职调查,通过逐家查询开户银行取得存款6.5万余元,依托“执破衔接”程序查控存款7万余元。
与此同时,考虑到浙江中策在电线电缆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县法院也对公司的知识产权展开详细调查,后发现公司名下有7枚注册商标。于是,该院便指导管理人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处置。从起拍价2万元,经过87次延时,最终以30万元成交,使得原本无产可破的“尴尬局面”瞬间变成有财产可供分配,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商标权拍卖处置,是县法院在破产程序中首次成功变价处置债务人的知识产权,对于处置破产企业其他无形资产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该院将指导和监督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及时制订分配实施办法,尽快将破产财产分配到位。
2019年以来,县法院先后裁定受理包含浙江中策在内的多家发展陷入停滞、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截至目前,该院已实现3家“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记者邓晓忠,通讯员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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