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并没有阻挡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今年上半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68.3万件,共授权发明专利21.7万件。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199.6万件,每万人拥有14.3件发明专利。这是7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上半年专利统计数据。
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好发挥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关键性作用,已成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近日,在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二审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我国专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讨论,求解我国专利多而不强问题。
迈向专利强国,重在提高专利质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国内三种类型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为219.5万件。
专利申请量每年超百万且连年增加,专利授权数字亦水涨船高。从2011年起,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专利大国。2019年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评价:“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是一个了不起的故事,是一段非常了不起的旅程,我们应该承认这一点。”
头顶世界第一专利大国的光环,但不得不承认,我国并非专利强国。含金量最高的发明专利占比不高,关键技术和核心领域经常被“卡脖子”。如何提高专利质量,成了专利法修法中讨论较多的话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明春反映,目前各级地方政府补贴专利申请费门槛低,鼓励数量导向鲜明,而提高专利质量和成果转换的导向和激励却不明显。“当然,我们总体上还在‘追赶’中,只有局部有‘并跑’和‘领跑’的情况。”朱明春建议,在鼓励质量提高和成果转化上多做一些工作。
“关键产业和核心技术领域专利占有率低、专利维持时间短,这可能会阻碍我国企业参与竞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杜玉波建议在这次修法中通过进一步完善我国专利授权确权制度的方式来提高专利质量。
中介代理“野蛮生长”,该“修剪修剪”了
循着一句“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加上利润之油”的广告语,记者点击进入一家专利代理机构网站。185元的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网站显示代理费要5000元以上。若是单位申请,则是6560元起。
打开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电子申请有9个流程,内容繁琐。申请专利需要按格式填表,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于是,很多科研人员选择请中介和代理机构申请。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乌日图调研发现,围绕专利的申请产生的行政性收费和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中介费,存在收费项目多、收费标准高、收费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现在一些专利申请程序中,代理和中介成了必经环节。这是极不正常的行为。另外,在专利申请的总费用中,代理费超过申请费,这也是不应该的。”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也提到,如今“专门有一些机构和个人一天到晚围绕教授、专业人士不停地打电话跟踪,要到信息后去包装,拿专利”。此举在某种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科研创新秩序。
对此,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中加强对专利中介机构资质的审查、管理和监督,清理整顿专利代理机构。
发明≠证书,警惕“为专利而专利”
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显示,在被抽查的46.41万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有效发明专利中,仅3.88万件发生过转让或许可,大部分专利处于闲置状态或者直接被放弃。
转化利用率低,是知识产权领域的“难言之隐”。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有效专利许可率为6.1%。此外,专利持续时间短,放弃率居高不下。
“现在专利的数目增加很快,尤其是实用新型专利,有不少专利申请以后,甚至在专利授权以后,专利申请人就直接放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静海认为,这说明“这些专利本身就没什么用处,这也是我国专利转让率低的原因”。
审查人花了很大精力,专利权人花费很多费用,结果却是刚授权就放弃了。为何会如此?李静海坦言:“就像发表文章一样,申请人只追求数量。一些机构凭专利申请多少,对研究人员进行评价。”
有的企业将专利申请作为提高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一个重要筹码;部分高校或科研机构靠专利申请撑门面;有的个人将专利作为职称评价加分的筹码,通过专利捞取名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殷方龙也表示:“每年上百万的申请专利,有的不是为了实际运用而发明,而是为了专利而专利。”针对这些情况,他建议严格专利审批,把徒有虚名、没有价值的所谓的发明挡在专利之外,提高专利的实际含金量和实用性。
“专利不仅是获得了一个证书,放在一个专利知识库里,实际上是要为人类创造价值、为人类造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世明表示:“我们有很多听起来、看起来很好甚至独一无二的发明专利,但老是高高在上、落不了地,成了‘纸上谈兵’。国家和政府要加大力度,强力刺激专利效能转化。”
法律“加持”,助力专利从实验室走向市场
一直以来,在科技成果与产业化之间存在着一条被称为“死亡之谷”的鸿沟,阻碍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科技人员擅长研发的前端工作,而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生产后续工作也很繁重,他们却不适合介入;而企业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能,不愿承担科技成果应用的诸多风险,这就造成了一段科研成果转化的中空地带,在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路途上,被埋没在“死亡之谷”中的成果绝非少数。
为什么大量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很低,而科研人员依旧不愿将科技成果放到中介机构孵化发展?“因为一旦放手,经过两三个环节,他的知识产权就流失了。”全国人大代表黄政仁道出个中原委。“在‘死亡之谷’中死亡的科技成果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这些发明创造的技术秘密得不到保护。作为专利的拥有者,技术秘密的‘母亲’舍不得把自己的孩子放出去,只能从头到尾慢慢培育,慢慢产业化。”
如何助力专利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为专利转化保驾护航?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专利法修法方面纷纷支招——
进一步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现行法律对侵害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规定的损害赔偿额低,不少企业常常赢了官司输了钱,创新热情和维权热情都受打击。
对专利“间接侵权”予以打击,强化对创新主体的保护。目前专利法仅规定了专利直接侵权,现实中还存在不少针对专利技术方案中的某些重要部分,进行侵权牟利的“擦边球”行为。
进一步加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2018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将6类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严重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今后应明确具有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在金融活动、社会保障、认证支持、科研招聘、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方面受到限制。(本报记者 刘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