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据通告,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车用柴油、车用乙醇汽油、危险化学品有机类、危险化学品无机类、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防爆电气、电线电缆、漆包圆绕组线、安全帽、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农用薄膜等1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检验了363家次企业384批次产品,发现1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
车用柴油。本次抽查发现3批次车用柴油产品不合格,承检机构为国家石油燃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
1.周口市豫龙石油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车用柴油,闪点(闭口)项目实测值<40℃,标准规定不低于60℃;
2.洛阳龙达石油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车用柴油,闪点(闭口)项目实测值56℃,标准规定不低于60℃;
3.罗山县陶园加油站销售的1批次车用柴油,闪点(闭口)项目实测值58℃,标准规定不低于60℃。
车用乙醇汽油。本次抽查发现4批次车用乙醇汽油产品不合格,承检机构为国家石油燃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
4.方城县鑫之源石化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车用乙醇汽油,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项目实测值3.7%,标准规定不大于0.5%;
5.泌阳县祥源加油站销售的1批次车用乙醇汽油,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项目实测值10.4%,标准规定不大于0.5%;乙醇含量项目实测未检出(≤0.20),标准规定10.0±2.0%;
6.商丘市睢阳区路通加油站销售的1批次车用乙醇汽油,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项目实测值13.6%,标准规定不大于0.5%;乙醇含量项目实测未检出(≤0.20),标准规定10.0±2.0%;
7.商丘京标石化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车用乙醇汽油,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项目实测值2.5%,标准规定不大于0.5%;乙醇含量项目实测值7.9%,标准规定10.0±2.0%。
防爆电气。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防爆电气产品不合格。承检机构为河南省矿用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8.焦作市虹发制动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隔爆型电力液压推动器,圆筒接合面最小宽度项目实测值L=20.88mm,隔爆面有伤痕,标准规定圆筒接合面最小宽度L>=25.0mm,隔爆面应进行防锈处理,没有影响隔爆性能的伤痕或砂痕。
电线电缆。本次抽查发现5批次电线电缆产品不合格。承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9.郑州亿鑫阻燃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般用途单芯硬导体无护套电缆产品,失重试验项目实测值2.5mg/cm2,标准规定≤2.5mg/cm。
10.河南博翔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般用途单芯硬导体无护套电缆产品,标志内容检查项目实测为河南博翔线缆有限公司 60227 IEC 01(BV) 450/750V,标准规定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和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其厂名不符合标准要求。
11.上海豫亮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产品,标志内容检查项目实测为上海豫亮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60227IEC01 BVR 450/750V,标准规定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和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其型号不符合标准要求。
12.河南裕隆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般用途单芯硬导体无护套电缆产品,标志内容检查项目实测为河南裕隆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BV 450/750V,标准规定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和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其型号不符合标准要求。
13.郑州市国琳电工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产品,标志内容检查项目实测为郑州市国琳电工器材有限公司 60227IEC01 BVR 450/750V,标准规定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和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其型号不符合标准要求。
处置措施
针对本次抽查中 发现的问题,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