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撞衫”在现实生活中司空见惯,康师傅、康帅傅,六个核桃、大个核桃,各种产品的山寨秀风生水起,打假活动也如六七月的天气一般热火朝天,商标侵权一直存在,真可谓是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近日,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华太电池与华运电池的一纸判决,为商标侵权下了一剂良药,净化了市场环境,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临沂市华太电池实业公司(有限公司)与义乌一经销商销售“HUAYUN”电池的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一案从2018年持续至今,耗时之久,损失之大,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最终华太公司获得了公平正义,取得胜诉,维护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华太公司始建于1993年5月,拥有各类先进的全自动电池生产线40余条,年产电池近27亿只,生产规模稳居中国长江以北同行业第一位。其具有优良的服务和良好的信誉,且华太商标为驰名商标,在中国相关公众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近年来华太公司在义乌市场和网络上发现,多款电池的包装装潢和“华太牌“电池极为相似,2018年向杭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0万元。经过法院审理之后,一审法院判决“HUAYUN”电池停止侵犯华太公司商标权,并停止使用与华太牌电池相近似的包装装潢,赔偿华太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华运经销商不服一审判决,向杭州中院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认为,“HUAYUN”牌电池经销商申请相应商标、外观设计的时间晚于华太公司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时间,具有攀附华太公司品牌商誉的主观恶意,依旧认定其侵犯了华太公司的商标权,维持一审判赔金额。
至此商标之战告一段落,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其中的重要讯息,为何每每会出现类似情况,是单纯的机缘巧合还是有意为之?如何认定商标侵权,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害,值得整个社会进行思考。我们要从源头进行杜绝,严格把控销售渠道,否则只是治标不治本,众所周知知识产权的保护普遍存在难度大、耗时长的问题,在打击侵权的过程中,长时间的诉讼耗费企业的精力,可能还会由于不良商品的侵权导致损害企业的商誉。
我们要知道同业竞争会促进经济活跃,但是也要依法依规,中国产品市场已经度过了野蛮生长的时期,抄抄这里抄抄那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企业要进步,企业要发展,必须自我创新,转变方法,只有通过不断地创新,才能稳步发展,实现向创新型、新能源型企业飞跃。包装装潢设计作为一项知识产权,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个行业刮起侵权之风,会导致整个行业乌烟瘴气,得不到社会的尊重,更有可能影响整个社会的风向发展。保护知识产权,肃清抄袭之风,从源头杜绝侵权行为,才能不断加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助力创新型社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