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84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作为防疫防护的必需品,已成为群众急切所需的紧俏产品。一些不法分子就以此为“商机”,非法生产制售防疫防护用品。近日,山东淄博齐都公安局就查获一起制售假冒防疫物资案件。
2月下旬,齐都公安局西区分局在对辖区复工复产企业开展现场巡查时,发现某企业院内存有大量次氯酸钠溶液(84消毒液原料),而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并不涉及这种危险化学品。民警从氯酸钠溶液主要用途结合和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分析,判断该企业极有可能存在涉嫌非法生产加工防疫物资行为。
齐都公安局西区分局与治安支队、刑侦支队立即对该企业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在无相关许可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生产次氯酸钠类消毒液达10余吨,冠以省内某企业商标品牌进行成品罐装出库销售,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非法获利1.8万余元。
目前,西区分局已将案件依法移送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许炳棋,通讯员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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