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宣布,对于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已依法作出驳回决定。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审查部门已对“火神山”等1500余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并对参与相关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筛查。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类似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均将依法予以驳回。
“火神山”是参照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北京小汤山医院模式,在武汉职工疗养院建设的一所专门医院,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焦点,也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而“钟南山”则是年逾八旬的我国著名医学家。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有人注册此类商标想“搭便车”的意图十分明显,目的是利用商标误导消费者,扩大知名度,牟取更大利益。对这些恶意注册的商标申请,依法给予驳回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此次驳回的63件商标注册申请,均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故适用该条款依法予以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去年印发的《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条也明确规定了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其中包括“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商标申请注册行为”。
如今,我国对商标申请、使用、管理等,已从原来的无序时代逐渐走向符合商标精细化规则的法治化时代,不断赢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只有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才能使我国的商标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疫情当前,对以病毒名、疾病名等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名词或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如果违反《商标法》,必须依法打击。可见,“火神山”等商标申请被驳回体现司法公正,也正告那些企图借疫情投机的人,守法才是正途。任何偏离法律轨道的行为,都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责任编辑: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