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是否可以获得专利保护一直都是个非常有趣的话题。特别是,由于各国均未针对人工智能相关发明的可专利性以及发明人的适格条件做出过清晰的界定,因此这为人们留下了大量可以进行探讨和辩论的空间。一般来讲,人工智能领域的发明通常会用到机器学习以及神经网络等技术。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报告,目前人工智能技术主要应用于电信、运输以及生命和医药科学等领域,涉及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以及语音处理等技术。
在探讨人工智能是否可以获得专利保护之前,人们需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那就是很多人工智能领域的发明其实就是一种数学方法或者算法,或者是上述二者的组合,而这种来源于数学方法或者算法的发明是很难获得专利保护的。例如,根据印度《专利法》第3条K款的规定,数学方法、商业方法、计算机程序本身以及算法都属于不可授予专利的客体范畴。
尽管有人提议以版权的形式来为那些整合到计算机代码中的算法提供“间接”的保护,但由于版权法律无法为具体表现形式背后的发明创意提供任何保护,因此坦白讲人工智能领域的发明是难以从版权法律中获得足够保护的。
此外,从世界各国出台的专利法律来看,目前应该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获得专利权。2020年1月,欧洲专利局(EPO)驳回了两件将人工智能列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这两件申请的主题分别是“食物容器(FoodContainer)”以及“用于吸引更多注意力的设备和方法(DevicesandMethodsforAttractingEnhancedAttention)”。EPO指出这些申请并不符合《欧洲专利公约》中的规定,即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人类,而不是机器。
不过,也有一部分人对上述决定提出了异议。在这些人的眼中,确定发明人的最重要标准就是相关发明到底是谁构思出来的。换句话来讲,成为发明人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要对相关的创意概念做出过贡献。而且,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明确指出不能将没有做出任何贡献的人士列为专利申请的发明人。因此,即便人类确实在研发和部署人工智能系统的工作中 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人工智能机器已经能够通过自我学习而在不接受外部指令的情况下自主工作并创作出某些创意作品的话,那么在这种时候是否还能够将人类指定为相关发明的发明人就很值得商榷了。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人工智能在经历不断自我学习之后创作出的作品应该讲已经很难再体现出最初来自于人类的创意贡献了。
显而易见,由于大多数国家现有的法律尚未就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统一且明确的界定,因此这项技术仍会带来更多的挑战和争议。不过,随着人工智能领域发明的日益普及,特别是近几年全球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专利申请数量出现了大幅攀升,各国的知识产权机构以及监管部门一定要对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做出对应的修订,以适应这项新兴技术的发展需求。(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李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