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海北州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浩门镇捣毁一处销售假冒“汾酒”窝点,追缴并查获假冒侵权“汾酒”330瓶,标价1.2万元。
春节将至,广大群众采购年货的氛围日趋高涨。然而,个别不法经销商趁购物高峰打着“厂家直销”“总代理”等幌子大肆兜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此,门源县市监部门持续发力全面整治节前消费市场,从根本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1月14日,市监部门执法人员根据专项整治中摸排的线索,对位于浩门镇一白酒批发配送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黄盖汾酒(俗称光瓶汾酒)涉嫌为假冒侵权产品,遂与商标所有权人山西杏花村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对涉案商品进行了初步鉴定,结果为假冒侵权产品。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在辖区各大商场、超市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在公安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对已销售的假冒“汾酒”予以追缴,截至目前,共追缴假冒“汾酒”330瓶,现已全部扣押,此案正在立案调查中。
在此,门源县市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白酒一定要谨慎,请选择在证照齐全、有固定营业场所、信誉较好的食品生产企业、商店、超市购买,不要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场所及流动摊贩处购买白酒或散装白酒,特别是价格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白酒。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您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15(0970-8611998)投诉举报,县市监部门将竭尽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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