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已宣布加强对外观设计申请新颖性的审查。此举与该国不断完善其知识产权制度的承诺保持一致,并会推动其成为全球知识产权中心的10年总体规划的发展。
新加坡的外观设计审查制度
IPOS对外观设计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只有在撤销程序中才会进行实质性审查。然而,如果从申请的表面上来看外观设计不具备新颖性或出于其他原因不可注册,那么注册官有权驳回该申请。
IPOS外观设计审查实践的变化
每一件外观设计申请需要包含一份描述外观设计新颖性特征的声明。2019年4月5日,IPOS宣布将会更加仔细地对外观设计申请进行审查。由于该知识产权机构不对外观设计进行实质性审查,其担心当前注册簿中可能存在由于缺乏新颖性而明显无效的外观设计。
近期,IPOS进一步澄清,当注册官驳回一件外观设计申请时,其需要提供一个或多个在先注册的外观设计的实例并证明:该申请的主题与在先注册的外观设计的主题相同;该申请仅在无关紧要的细节上与在先注册的外观设计有所不同。
申请者应对申请被驳回的办法
如果注册官基于在先的外观设计驳回了一件申请,那么申请人将有机会对其外观设计的新颖性进行解释或讲清楚其外观设计与相似外观设计之间的区别。此外,申请者在对其设计进行披露后的12个月内仍可以对该设计提交注册申请。(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李艳秋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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