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告(2019年第42期),近期,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马鞍山市花山区好亿购生鲜超市经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马鞍山市花山区好亿购生鲜超市经销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马鞍山市品佳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马鞍山市品佳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鸡毛菜(白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马鞍山市绿华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花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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