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6期)》。本期公布33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1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30批次。
不合格样品3批次,具体为:兴县永兵水产蔬菜门市销售的芹菜中的氧乐果超标,豇豆中的氧乐果超标;兴县东风购物超市销售的芹菜中的氧乐果超标。
氧乐果属高毒杀虫剂,在蔬菜上使用氧乐果的安全间隔为10天,本次监督抽检发现食用农产品存在氧乐果项目不合格的情况,原因可能是由于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乐果农药的降解产物及种植过程中施用氧乐果杀虫剂后采摘过早导致药物残留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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