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蛋制品、豆制品等11类食品502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3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铜绿假单胞菌指标。
此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包括:仁怀市小华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贵州省仁怀两合家家福帅军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家家福山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贞丰县马家豆豉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贞丰县马氏丰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丰味豆腐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贵阳黔茗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开胃水豆豉(210克/瓶),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贵阳黔茗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开胃水豆豉(610克/瓶),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贞丰县熊大妈粽粑食品厂生产的粽粑(真空包装,咸味型粽子)(鲜肉薏仁粽),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标称贞丰县黔兴源食品厂生产的排骨板栗粽(熟食),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标称习水县罗五苕丝糖有限公司生产的罗五苕丝糖(芝麻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习水县罗五苕丝糖有限公司生产的罗五苕丝糖(花生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习水县罗五苕丝糖有限公司生产的罗五苕丝糖(椒盐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遵义市、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陈龙欧阳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