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2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3号)》。据通告,近期,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9年总局转移地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食用农产品50批次,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信息显示,百佳市场国祥清真鲜鸡店销售的鲜鸡,经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检验,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金刚烷胺检出值为7.3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小知识:金刚烷胺是最早用于抑制流感病毒的抗病毒药,该药对成年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已得到广泛认同。但治疗剂量与产生副作用的剂量很接近,对高龄者及有慢性心肺疾病或肾脏疾病者的剂量和给药计划很难确定,因此尚未在临床上推广应用。在日本,金刚烷胺一直作为帕金森病的治疗药,直到1998年才被批准用于流感病毒A型感染性疾病的治疗。
共和百佳市场喜洋洋生鲜超市销售的草鱼,经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1.1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小知识:硝基呋喃类因为价格较低且效果好,而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以治疗由大肠杆菌或沙门氏菌引起的肠炎、疥疮、赤鳍病、溃疡病等。由于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副作用,个别国家已经禁止硝基呋喃类药物在畜禽及水产动物食品中使用,并严格执行对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的残留检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2年12月24日发布的公告第235号及于2005年10月28日发布的公告第560号,硝基呋喃类药物为在饲养过程中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自此,在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成为非法行为。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