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期)》。本期公布9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1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97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为:左权县德升发蔬菜经销部销售的绿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别名对氯苯氧乙酸钠,为白色针状或棱状结晶,略有酚味。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酸化后生成对氯苯氧乙酸,溶于乙醚、乙醇等有机溶剂。在豆芽生产中,4-氯苯氧乙酸钠的应用十分广泛,它可以促进豆芽下胚抽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提高豆芽产量和质量,所生豆芽肥嫩、粗壮、爽口。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标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商家为了增加豆芽的产量,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缩短豆芽的生长周期违规加入,导致超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监管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