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1期)。
据通告,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水果制品等2类食品4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其他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问题。
1批次样品
霉菌项目不合格
宣城市德福食品经营部经销的武陟县旺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面制品(印度飞饼),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2批次样品
二氧化硫残项目不合格
绩溪县艳子商店经销的潮州市潮安区裕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寻梅(可乐味梅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绩溪县艳子商店经销的潮州市潮安区裕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寻梅(奶油味梅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蜜饯凉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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