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8期)2019年第62号》。据通告,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蜂产品样品3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霉菌计数。
信息显示,被抽样单位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47号的天山区胜利路阿尔曼食品超市销售的由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区正扬路586号的新疆御农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沙漠蜂蜜,菌落总数、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库尔勒宏伟甜源蜂场生产的大漠胡杨百花蜜(百花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4963-2011)规定,蜂蜜的菌落总数≤1000CFU/g。其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二是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是用来判定食品在被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指标。霉菌在自然界中分布极广,多数霉菌对人是有益的,也有一些霉菌对人体有害。霉菌污染食品后,不仅引起食品变质,而且霉菌产生的有害代谢产物霉菌毒素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4963-2011)规定,蜂蜜中的霉菌≤200CFU/g。其超标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或包装受到污染;二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三是储运不当。
蜂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