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饮料、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蜂产品、糖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其制品、茶叶及其制品、罐头、食糖、饼干、速冻食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豆制品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26类食品64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抽检酒类98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饮料25批次、糕点68批次、粮食加工品54批次、肉制品67批次、食用油及其制品63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2批次、水产制品14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11批次、蜂产品31批次、蛋制品16批次、淀粉及其制品4批次、茶叶及其制品18批次、罐头15批次、食糖8批次、饼干7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调味品14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10批次、冷冻饮品40批次、豆制品27批次、炒货及坚果制品12批次、糖果制品5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南漳县郭鹏卤菜店经营的卤鸡中翅(生产日期/批号:2019/7/8)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33mg/kg,标准值为30mg/kg,检验机构为襄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南漳县郭鹏卤菜店经营的卤鸡爪子(生产日期/批号:2019/7/8)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82mg/kg,标准值为30mg/kg,检验机构为襄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南漳县王军酒坊生产的苞谷酒50%voL(生产日期/批号:2019/6/11)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1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襄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邵赛(老谢面馆)经营的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19/7/1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7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襄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襄阳市襄州区民众面馆经营的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19/7/1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3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襄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六)南漳县王军酒坊生产的高粱酒50%voL(生产日期/批号:2018/11/20)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1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襄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七)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宜城店经营的湖北杨酱制品有限公司的红油豆角(生产日期/批号:2019/5/4)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2.5g/kg,标准值为1.0g/kg。检验机构为襄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予以查处,落实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制度,责令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并排查分析原因进行整改,3个月内向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