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2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据通告,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酒类、肉制品2类食品22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2批次。
其中,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贵州辣得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辣火腿,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相对无毒的食品添加剂,在生物体内可被代谢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体外。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在熟肉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75g/kg。造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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